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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节点工作时间安排表

编辑: 校办 访问量:1199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9日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自己找

(5月22日-6月20日)

工作要求:

聚焦“四风”,对照“四查四治”、“十问十查摆”,扎实开展“六查”。

时间节点:

5月25日-6月10日,结合“三解三促五挂钩”、“面对面、心贴心,服务群众七个一”、“进村入校为民办实事”等活动,进一步查找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6月10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完成自查;

6月20日前,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中层党员正职完成自查。

上级点

(5月22日-6月15日)

工作要求:

督导组形成通报反馈材料,开展谈话提醒。

时间节点:

5月26日前,市委督导组要形成对教育局领导班子,以及教育系统市管党员领导干部的通报反馈材料;

5月30日前,市委督导组要完成对教育局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提醒;

6月5日前,市委督导组或市委督导组委托教育局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完成对权限内其他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反馈提醒;

6月10日前,市教育局督导组完成对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通报反馈材料,并报局教育实践办;

6月15日前,市教育局督导组完成对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提醒。

集中议

(5月22日-6月20日)

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对前期征求到的各类意见进行“会诊”,一条一条对照分析、一项一项议深议透。

时间节点:

6月10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对照分析;

6月20日前,各直属学校、机关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对照分析。

开展谈心谈话

(5月22日-6月25日)

工作要求:

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把话讲在当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互相帮助、消除隔阂、形成共识。坚持“四必谈”:工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

时间节点:

6月15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完成谈心谈话;

6月20日前,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完成与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机关中层正职谈心谈话,督导组与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完成谈心谈话; 

6月25日前,各直属学校完成谈心谈话。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5月22日-6月25日)

工作要求:

工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集体讨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自己动手,直奔主题,直面问题,要写得实、画得准,见事见人见思想。

时间节点:

6月5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和成员结合自已找、上级点、集体议和谈心谈话,重新梳理一份“四风”问题汇总;

6月10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完成;

6月15日前,教育局党员中层正职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完成;

6月20日前,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结合自已找、上级点、集体议和谈心谈话,重新梳理一份“四风”问题汇总;

6月25日前,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完成;

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

(5月26日-6月30日)

工作要求:

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工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

时间节点:

6月15日前,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完成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市委督导组审核完成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6月20日前,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完成机关中层正职以上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

6月25日前,各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核完成本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6月30日前,教育局督导组审核完成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工委班子成员审核完成联系学校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对照审查材料。

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6月1日-6月20日)

工作要求:

工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研究制定体现整风精神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阅。

时间节点:

6月15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完成报市委督导组审阅;

6月20日前,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完成报教育局督导组审阅。

开好民主生活会

(6月10日-7月10日)

工作要求: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敢于交锋,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时间节点:

6月25日前后,教育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7月5日前后,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开展民主评议

(6月15日-7月15日)

工作要求: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要召开通报会,工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时间节点:

7月5日前,教育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开展民主评议;

7月15日前,各直属学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开展民主评议。

开好组织生活会

(6月25日-7月25日)

工作要求:

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时间节点:

6月30日前,教育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报市委教育实践办审定;

7月5日前,各直属学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报教育局教育实践办审定;

7月15日前,教育局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月20日前,各直属学校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月25日前,基层党组织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上报专项报告

(6月20日-7月25日)

工作要求:

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上一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按程序报上一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时间节点:

7月10日前,教育局领导班子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报市委督导组审阅后,报市委教育实践办,同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7月20日前,各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报教育局督导组审阅后,报教育局教育实践办。

 

???????????? 市教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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