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
2016年03月01日 | 编辑: 党政办公室 | 分类: 通知公告 |
连电教函[2015]?10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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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直属学校:
为更好地与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再次举行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未取得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
二、报名方式
县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统一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教师报名,市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市电教馆到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费用
免培训费,教材等其它费用按时收取,报名时由县区、直属学校代收。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0日。11月21日各县区教育局电教中心、直属学校将报名表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相关费用等交市电教馆,同时领取教材、开具发票。
此次应完成在职人数的100%培训,望各县区、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宣传到位。年终公布完成率。
联系人:郑玉国,电话:85822561,电子邮箱:lyg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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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连云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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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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